万物纷繁众多,各自回归根本。回归根本叫做“静”,静叫做“复命”,复命叫做“常”,认识把握“常”叫做“明”。不认识把握“常”,就会轻举妄动干出凶险之事。
能够认识把握“常”就能包容,能够包容就能公正,能够公正就能普遍,能够普遍就能符合天地自然,能够符合天地自然就能符合道,能够符合道就能长久,终生没有危险。
十七章(治国)
本章强调贵言无为,重在治国。
在老子看来,最好的侯王行不言之教,清静无为,因此百姓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。百姓“亲而誉之”的统治者,是因为言而有信;“畏之”、“侮之”的统治者,是因为言而无信。言而有信者是有所作为,言而无信者是欺骗百姓,老子认为都比不上行不言之教、清静无为的侯王。所以,老子主张统治者贵言、希言、不言,即不要制定法律,发布命令。“轻诺必寡信”,还不如不言,只有这样,才能顺应自然,无为而治。
太上(1),不知有之(2);其次,亲而誉之;其次,畏之;其次,侮之。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(3)。
悠兮其贵言(4)。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:“我自然(5)。”
(1) 太上:最好的侯王。
(2) 不知有之:不知有君王存在。